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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州法院执行局对一处已拍卖但被强占的涉案土地采取强制腾迁执行行动,将某农机公司非法占有使用的约平方米的土地依法交付买受人,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依法保障了法拍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申请执行人吴某杰与被执行人某商贸城有限公司、谢某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某商贸城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高州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位于高州城高州大道中的约平方米的土地,并公告被执行人及其他占用人须于年9月21日前迁出上述土地。
经多次沟通及张贴搬迁通知、公告,占用人某农机公司仍未按公告要求将涉案土地上的农用机械和其他杂物搬离,存在妨碍执行的行为。年10月31日,高州法院再次作出《限期搬迁通知书》并在当天留置送达给某农机公司,责令其于年11月4日前移走放置在涉案土地上的农用机械。“我马上组织人员将涉案土地上的农用机械搬走。”某农机公司负责人在接收上述送达的文书时说道。
然而执行人员前脚刚离开现场,某农机公司便又将农用机械移回涉案土地。鉴于某农机公司的行为已严重妨碍法院执行,年11月16日,高州法院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可是该公司在收到法院的罚款决定书后,却仍然无动于衷,既不搬离占用涉案土地上的农用机械,又不按时缴纳罚款。
近日,为维护司法权威,高州法院组织40多名执行干警,对该案强制腾空搬迁。“如果你公司再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立即移走涉案土地上的农用机械,法院将采取强制搬离措施,并对你依法进行拘传带离!”执行干警语气严肃地说道。通过一番说法明理,案外人某农机公司当天便全部搬离了农用机械。随后,高州法院依法将涉案平方米拍卖土地交付给买受人,有效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某农机有限公司拒不缴纳罚款的行为,高州法院已立案强制执行。
法拍地、法拍房“腾退难”是目前执行财产处置工作的痛点难点之一。下一步,高州法院将认真总结经验,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加强不动产成交后腾退交付工作力度,对于被执行人及第三人拒不配合腾退不动产等逃避执行、阻碍执行的行为,在加强释法说理的力度的同时,依法采取罚款、强制搬迁等强制措施,若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以实际行动兑现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强占法拍地拒不搬迁?法院:强制腾迁+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