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经综合研判,我市决定从年11月15日0时起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尚未解除管控的高风险区和人员继续落实相关管控要求。
二、低风险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分批有序复课,高校、校外培训机构分批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分批有序恢复服务。
三、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继续暂停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
四、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酒吧、网吧、室内健身场所、游泳池、台球室、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美发店、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五、继续暂停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联欢、聚餐、宴会、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六、跨市离开低风险区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跨省进入我市的人员需“落地检”。
七、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入场要求,人员进入场所必须扫场所码且显示绿码,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后才能进入。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其进入,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当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经营单位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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