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高州市纪委监委拟面向茂名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一级科员)6名,安排到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茂名市内各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二、选调条件(一)选调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2.中共*员(含预备*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3.现任一级科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高州市外报考的需经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同意。5.高州市内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州市外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层次、从事专职纪检监察工作2年及以上人员不限专业。其他大专、本科层次人员专业要求为:经济学类(专业代码:B、B)、财政学类(专业代码:B、B、C、C)、法学类(专业代码:B)、法律实务类(专业代码:C、C)、公安学类(专业代码:B、B)、侦查类(专业代码:C、C)、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代码:B)、语言类(专业代码:C)、计算机类(专业代码:B、C、C)、工商管理类(专业代码:B、B、B)、财务会计类(专业代码:C、C)、公共管理类(专业代码:B、C)。具体学科名称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6.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二)不得参加选调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1.转任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纪政务(纪)处分的。3.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影响转任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年11月30日)。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选调程序(一)报名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印章(高州市外报考加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印章)。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需所在单位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4.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上半身彩照3张。报名时间: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7个工作日)。采取现场报名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及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