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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判决书还推打干警,高州一男子被司法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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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保障法官依法履职,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事关法治中国建设。为了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全力维护司法权威,今年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继续与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开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全力维护司法权威”专栏,刊登全国各地法院保障法官权益,惩处扰乱法庭秩序和侵犯法官人身、财产和名誉等行为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法,向干扰法官依法履职的不法行为亮剑,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积极营造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维护司法权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其中茂名高州法院审理的《陈某某暴力妨碍执行公务被拘留、罚款案》入选专栏第八批案例。

陈某某暴力妨碍执行公务被拘留、罚款案

基本案情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冼某某与谢某某、陈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但陈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签收判决书。年12月3日,该院干警前往陈某某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直接送达,但陈某某拒不在送达回证上签名,还辱骂干警。干警遂依法进行留置送达,陈某某当众将法律文书扔在地上,继续辱骂干警,同时用力推搡其中一名女干警并意图抢夺拍摄器材,阻挠拍摄取证。在干警多次告知和劝诫后,陈某某仍不停止,继而对另一名男干警推搡辱骂并用手扼住其颈部,其后又继续推打女干警致其颈部受伤并跌倒在椅子上,态度极其恶劣。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干警随即报警处理并向法院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公安民警到场后,依法将陈某某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

处理结果

事件发生后,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经查看监控录像和现场调查取证,认为陈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辱骂、殴打法院工作人员,暴力妨碍司法人员执行公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陈某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典型意义

送达作为诉讼的必经程序,贯穿于民事诉讼的立案、答辩、庭审、宣判等各个环节,是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的必要条件。本案中,陈某某在判决书送达过程中,当场将判决书扔到地上,并多次辱骂、推打正在执行公务的司法人员,在被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后仍不悔改。人民法院从严惩处暴力阻碍执法的行为,有力震慑了妨害诉讼活动行为人,坚决捍卫了法律尊严,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来源丨好心平安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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