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市政府在政府1号办公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了高州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副市长陈清流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温同新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梁志彪同志、各镇(街道)分管领导、自然资源所所长及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负
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梁志彪同志通报了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温同新同志就目前的重点工作作了补充汇报。陈清流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年底完成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陈清流同志对此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要明确任务目标。“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总的目标任务是,以“总登记”方式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硬指标、硬任务,年底前必须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要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不留余力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力以赴完成这项任务。
二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加强全市“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今年5月份已成立了市“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进村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各村成立村工作组,协助技术作业公司做指界和收集户主信息资料,协助农户补办用地手续,确保我市“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
三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这次“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报道好的经验和做法。各镇街要采取拉横幅、办专栏、召开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还要对各相关部门人员、各镇街、各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人员开展专门的培训,让干部群众及时充分了解“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开展我市“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四要加快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资料不齐全或还没有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各镇街负责乡镇规划用地审批验收的部门,要在会议后迅速落实人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对历史遗留下来已建成但未发证的房屋,在无纠纷争议又符合现审批条件的前提下,简化规划用地批准及验收的审批流程,加快批准补办手续,切实提高确权登记发证率。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分期分批,按照相关登记文件要求依法有序的进行登记和颁发证书。在登记发证过程中,严禁以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证,损害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到不遗不漏,确保调查确权全面、真实、准确、合法。
五要切实搞好协调配合。这次“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必须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全局性工作,各镇街要增强全局观念,不要认为权籍调查测量确权登记是自然资源部门的事,要务必对本辖区的确权登记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对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引发的信访问题,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要严格督促监管。各镇街是开展辖内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镇街、村的督导,实行工作进度报告、通报制度,对进度缓慢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凡因部门利益驱动阻碍“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的,或因工作执行不力,玩忽职守,对全市“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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