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亩抛荒地如期春播广东高州“一庭两所”联调化解土地承包纠纷
本报讯(记者吁青通讯员陈康秀陈志文)“朱法官,地里都种上了甘蔗苗,多亏了您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协调,不然今年这地准撂荒了。”近日,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庭长朱祖永接到一个感谢电话。原来,不久前,朱祖永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如今这多亩抛荒地已如期春播。
年,该村将多亩闲置土地统一发包给村民李某,期限至年清明节,约定承包金在每年清明节前支付。年李某没有按时缴纳承包金,引起村民不满,纷纷要求收回李某承包权。而李某却不予理会,既不与村民小组协商,也不开始春耕生产。
眼看又到了春耕时节,附近村的耕地上到处呈现一派繁忙景象,而本村的多亩耕地却冷冷清清,村民们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情况,找李某沟通协商,但均无果而终。
“这么好的地抛荒,真是太可惜了!”在开展“平安大走访”时,村民向朱祖永反映道。
考虑到农时不等人,朱祖永立即启动“庭所共建”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联系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组成联调小组,前往该村了解情况。
为妥善处理矛盾,朱祖永一行组织该村8位村民小组长和李某到实地调处纠纷。
李某带领人员前往耕地察看,讲述纠纷的来龙去脉。“我承包土地一段时间后,将土地转包给了黄某。但去年甘蔗的行情不好,黄某一直没有给我支付费用,我也没有钱给村里。”
“黄某不给钱,你要去催讨或者走法律途径,但村里的钱你还是要给,因为村里是和你签订的合同,这是两码事。”朱祖永指出了问题的症结点。
“你当时承包土地价钱比较便宜,现在种地还来得及,抛荒真是太浪费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劝说道,李某也若有所思。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在清明节前向村里分期付清承包金,黄某拖欠的承包金另行催收,并立即开始春耕生产。(吁青陈康秀陈志文)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