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消息记者池榕通讯员刘国明周浪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高州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广告监管职能,强化广告市场监管,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截至目前,立案一宗。
高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疫情防控期间,该局严禁发布防护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及含有宣传预防、治疗、治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等内容。同时,对药店、餐饮店、商场、农贸市场及周边,和住宅小区、广场等地的户外广告加大巡查频次,发现有违法广告的,立即予以处置。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立案1宗。记者从该局了解到,高州市某药品贸易有限公司一号药房发布涉嫌违法广告,当事人为推销“维生素C泡腾片”,在没有“预防新冠肺炎”功效的情况下,于年2月起在其经营场所中发布含有“预防冠状病毒早晚1粒维C泡腾片”的宣传广告。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2月12日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该局还通过LED显示屏不定时播放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