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月22日),本报从茂名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茂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决定对高州市石鼓镇“4·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
据悉,年4月10日7时30分,高州市石鼓镇丽山村委会育珠坡村一建房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有关要求,茂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高州市人民政府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抓紧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每20日向茂名市安委办报告一次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二是事故调查报告经高州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高州市安委会文件上报茂名市安委办审核后,由高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报茂名市安委办备案。
三是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正文部分按有关规定及时在当地网站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文
中国基建报赵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