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茂名市直属学校发展需求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茂名市教育局决定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到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招聘中学教师名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茂名市情况介绍
茂名市位于中国南海之滨,地处广东省西南部,是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南自贸港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处,属岭南名邑,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因油而生、向海而兴、山海并茂、好心闻名。现辖2区(茂南、电白),代管3个县级市(信宜、高州、化州),设3个经济功能区(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起步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东湾新城),全市陆地总面积1.14万平方公里,40米等深线内海域面积多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8万,常住人口.97万,是广东省第三大户籍人口大市。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86亿元,增长1.6%,总量居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首位、全省第7位。
二、茂名市引进教育人才情况
茂名市具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教育事业发展势头强劲,成绩斐然。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教育强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并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目前,茂名全面深化改革与发展,全力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茂名市着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高人才竞争力。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人才工作,为使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专门制定出台了《茂名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茂名市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励办法》等人才政策文件,为人才的引进和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年以来,茂名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招才引智方式,先后组团赴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了教育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多人,有效提升了茂名市人才队伍的素质和层次,为建设现代化滨海新茂名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含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名考生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相应的硕士或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应聘资格条件
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况: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年修订)》);
(五)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图片。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附件图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东北师范大学(长春)、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现场报名时间:年11月19日;
面试、签约时间:年11月20至21日。
(二)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华中师范大学(武汉)
现场报名时间:年11月22日;
面试、签约时间:年11月23至24日。
(三)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现场报名时间:年11月25日;
面试、签约时间:年11月26至27日。
(四)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现场报名时间:年11月28日;
面试、签约时间:年11月29至30日。
具体地点将于近日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七、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到招聘点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单、有效二代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在复印件正面空白处签名确认真实有效)。报名时到设点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考生,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八、资格审核及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考生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是否中共党员、是否学生干部、综合荣誉等情况,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将按照考生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九、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二)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人际沟通、仪表仪态、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工作小组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当增加拟聘用人选),签订有关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考生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本次赴高校现场招聘除现场决定聘用外,不作递补。
十、体检
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年修订)》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