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促进群众文明规范停车,创建我市安全、顺畅、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从年11月15日起,启用61处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电子警察抓拍取证处罚,现将抓拍系统点位通告如下:
◆高州市城区新启用61处违法停车抓拍系统点位
一、城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凡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一律禁止机动车停放,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已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
二、在禁停路段,机动车占用道路停车达到5分钟以上的,将予以电子抓拍处罚。
三、禁止机动车逆向行驶,对逆向行驶违法行为予以电子抓拍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我市安全、顺畅、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高州市公安局
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