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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6 1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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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到本院办理立案、涉诉信访等事项提示如下:
  一、办理立案、信访事项
  由于诉讼服务中心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建议当事人尽量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信访等事项,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具体途径如下:
  1.网上立案:当事人可通过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在
  .跨区域立案:外地当事人需要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
  3.邮寄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申诉信访材料,具体邮寄
  当事人邮寄立案、申诉信访材料时,请在邮件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请再审立案”“邮寄申诉”等,并附准确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邮箱、
  二、需要联系法官或咨询相关事项的,可拨打服务热线。
  三、当事人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请根据本院寄送的《高州市人民法院预缴费通知书》,通过银行转账、网上银行和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纳。
  四、确有必要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申诉信访场所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请提前与本院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诉讼服务中心联系()。信访接待室联系()。
  五、到本院现场办理业务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消*、体温测量等防护措施。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院内办理业务。
  本院将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申诉信访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高州市人民法院00年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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