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方日报
高州在法治主题公园举办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受访者供图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发文表彰—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其中,高州市普法办公室榜上有名。
高州市普法办为何能获得全国表彰?走进高州市区瀛洲公园可见一斑。瀛洲公园是高州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公园内建设有普法长廊,还设置了法治人物、法治经典、法治故事、法治常识等宣传展板,法治宣传标语、宣传栏随处可见,法治氛围十分浓厚。这里不仅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也是广大市民接受法治熏陶的重要平台。
“这些图文并茂的宣传内容,与我们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其中的法律法规知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有效提升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传递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正能量。”市民黄东宝常常带着家人到公园内游玩,他认为这里也是向孩子科普法律常识的园地。
“我们这个长廊内的普法知识是实时更新的,里面包括宪法、民法典以及扫黑除恶、创建法治社会等内容,大家空闲时都会到这里来浏览学习。长廊不仅成为一道亮丽的法治宣传风景线,还给社区公园增加了法治文化内涵。”高州市南关社区监督委主任蓝清说。年,瀛洲公园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十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而这些成绩也印证了高州市普法工作的突出成效。
近年来,高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全力保障“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每年,该局都会定期组织全市个单位参加年度学法考试,2.8万多名公职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特别日子,该局还会通过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覆盖全市的“一村一律师”工作平台和“法德讲堂”,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据统计,“七五”普法期间,该市法律工作者向10万多人次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多场次。全市所有镇(街道)以及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创建标准。潘州街道南关社区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此外,还组织举办了三届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推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格局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我们司法局创新模式,进行多元化普法。通过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开辟了“法治高州”“法眼看天下”专题栏目;同时,高州市司法局还制作编写了《常用法律知识一百问》《民法典问》等书籍,为全市的普法、学法、用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高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源宽说。
由于普法宣传工作扎实,高州市普法办连年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年,该市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年,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市;近日,高州市普法办更是被评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同时,该市普法节目《法典与生活》被茂名市推荐参加第三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中的“法润人心”法治文艺作品评选大赛,并荣获了大赛的银奖和最高网络人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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