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实名办理的手机卡交给他人使用
一张就能赚百来块钱
不用偷也不用抢似乎稳赚不赔
结果还得到了警方“赠品”
那就是——
锃亮的手铐以及刑事拘留
近日
茂名警方成功抓获7名
开设电话卡进行贩卖的犯罪嫌疑人
近期,茂名市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频繁使用本地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号码实施作案,并形成多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此,反诈中心联合茂名三大通讯运营商通过采取严控开卡渠道、加大打击力度等一系列强力措施,成功抓获一批开设电话卡进行贩卖的犯罪嫌疑人,截至目前,茂名公安机关已成功对7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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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一
年12月11日,茂名市反诈中心接到举报信息称:一手机号码****涉嫌拨打电信诈骗电话。接报后茂名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一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举报号码近期拨打过的电话进行回访,发现该号码确实被犯罪分子以冒充领导的方式实施诈骗,并造成广州一事主谢某娟被骗元。
核实举报信息属实后,办案民警查明该号码的开户人为杨某洪(男,21岁,茂南区袂花镇人),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后,办案民警成功将杨某洪抓获归案。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将向杨某洪收购电话卡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文(男,29岁,广西钦洲人)抓获归案。经查,杨某洪、何某文共将12张手机电话卡,以每张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诈骗团伙,非法获利元人民币。目前,杨某洪、何某文对向诈骗团伙提供电话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07.
sept
PART
2
案例二
年12月10日18时24分,茂名市反诈中心接到举报一手机号码****涉嫌拨打电信诈骗电话,这已是中心近期接报的第8条同类警情,中心第一时间对涉案号码进行核查,发现举报号码涉及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辖区两宗冒熟类电诈案件。
核实后,中心立即调动警力对涉案手机卡开户人柯某源(男,34岁,茂南区新坡镇人)实施抓捕,并在茂南区西粤路将嫌疑人柯某源抓获归案。经查,柯某源共将3张手机电话卡,以每张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诈骗团伙,共非法获利元人民币。柯某源对给诈骗团伙供应手机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柯某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PART
3
案例三
年11月19日,茂名市反诈中心接上级推送线索称:涉嫌以冒充领导的方式实施诈骗,并造成重庆市一事主毛某被骗2万元。
经查,****号码开户人钟某文(男,33岁,高州市泗水镇人)有向诈骗团伙提供涉案手机卡的嫌疑。办案民警迅速出警并在高州市府前路一网吧将钟某文抓获归案。钟某文供述:钟某文共向诈骗团伙卖了7张手机卡,非法获利元。目前,钟某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PART
4
案例四
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冒熟类电信诈骗案件中,发现涉案号码的开户人车某(男,17岁,茂名茂南区人)系茂名市某中学就读学生。12月19日,公安机关与学校教务处协调后,将车某带回办案单位协助调查。车某供述其于年6月在中国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五张电话卡,11月初,得知有人收购电话卡后,车某将其名下电话卡卖给了对方,从中获利。随后,车某陆续介绍另外四名同学分别办理五张电话卡,均以元/张的价格向对方出售,合计向对方出售24张。鉴于车某未满18岁,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目前,已对车某教育放行。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根据《刑法》第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勿将您的电话卡卖或供给陌生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32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为诈骗分子提供手机卡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来源茂名公安
编辑王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