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群租现象不能只有外部关怀
世相观察
北京市住建委、规划委、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18日联合发文,明确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不得超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一套房子可以住多少人?对于改善型住户来说,空间是用来享受的,甚至是浪费的,自然房子越大住的人越少,越能体现身份,越能感受到舒适。对于刚需型住户来说,空间是用来使用的,越实用越好,房子的空间不用太大,两居室基本上能够满足两个人或三个人的生活。而对于租客来说,房子是用来落脚的、休息的,房子实在不用太大,有时房子的概念只是一张勉强睡下的床。所以,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新闻:一套80平米的两居室里住了25个人。在如此逼仄的空间中,哪有什么居住的舒适性可言?
而这份逼仄和压抑也让旁观的人们感到了怜悯。他们觉得如此群租实在是对人的一种挤压:人是需要体面生活的,在一个如此狭窄的空间里面,在一个如此脏乱差的环境中,哪有什么生活的质量,哪有什么生活的体面。
同时,这种中国式的群租也让小区内的其他业主愤懑不已。他们不能接受,为何好好的小区资源要被外来者如此无情地消费,而收益的却仅仅是房东;他们更不能接受,素质良莠不齐的租客们打破了小区宁静的生活,让他们的日常起居受到影响。所以,业主们反对群租,他们不能接受自己耗费一生积蓄购得的房子和小区资源,被租客们共享,被租客们破坏。这样的心情可以理解,群租现象在影响到别人的生活时,的确需要加以规范。
鉴于公众的同情,也鉴于业主的反对,职能部门终于出台了关于群租的规定。表面上看,这样的规定既可以对群租现象加以有效管理,也可以让租客们过上比较宜居的生活,让他们保持做人的尊严。
可问题是,这样的效果只是理论上的,在现实的严酷面前,这样的规定还可能产生其他效果:按照规定,房子只能出租给更少的人,于是租房价格大幅提升,能够租得起房子的人变少,更多的人被排斥到更远的地方租房,甚至是被排斥到大城市之外。难道,这就是租客们所希望的居住环境的改善?当他们连租房都租不起时,我们很难说,他们的租住环境是得到了改善。
一项规定自然有一项规定的用意。问题是,很多时候,人们的关怀是外部的,人们以为事情可以怎样怎样,而现实是,外部关怀有时不是被关怀者需要的,或者说最需要的,当一些群租客连生存都没有解决,连租住一个床位都勉为其难时,他们有什么资格和能力要求两个人租住一个房间——尽管,在外人看来,这才是人的生活,可对他们来说,这种生活的代价可能是他们的工资收入全部都不能支付的。这时,外部关怀就给人以“何不食肉糜”之感。
因此,就算想要改善群租客的居住环境,规范小区内的群租现象,也应该从内部关怀出发,想一想,为何有这么多人喜欢群租,为何群租的市场这么大?
这就意味着在规范群租时,必须注意到两点:一是规定须接地气,以便群租客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二是必须有更多的廉租房源出现,以从根本上解决租房难的问题。
否则,一个外部关怀起到的作用可能是“南辕北辙”的——明明想改善租客们的生活,却让他们面临更艰难的处境。
李劭强(江苏高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