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院CT磁共振室因收受回扣款多万元,被阜南医院单位受贿罪,处罚金万元。医院CT室主持工作的原副主任屠文刚判处单位受贿罪有期徒刑2年,受贿罪有期徒刑10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该案由阜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南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起诉。
阜南县检察院指控,屠文刚于年11医院聘为CT室副主任并主持工作。其间,屠文刚与多家医药公司的业务员口头约定,每使用一支高压注射器便要回扣25元,每使用一支造影剂便要回扣90元。CT室使用各公司的医疗设备或药品,由各公司根据实际使用量给予CT室一定比例的回扣款。年12月至年3月,经统计,6家医药公司共给医院CT室回扣款.48万元,屠文刚将经手收受的部分回扣款作为科室福利发放给科室部分人员。
除以科室名义收受贿赂外,屠文刚还独自收受他人贿赂。年,医院准备采购一台核磁共振仪器,屠文刚负责制定招标设备技术参数;西门子公司销售代表安某联系屠文刚,希望屠文刚在制定设备技术参数时,把西门子产品特有的优势技术参数,列入到招投标文件中;西门子公司中标后,安某安排他人将8.5万元汇入屠文刚提供的银行账户。年在医院采购一台CT机过程中,安某又送给屠文刚5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单位医院CT室利用单位购买药品及器材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4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屠文刚系直接责任人员,且经手收受上述回扣款,亦构成单位受贿罪。屠文刚同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13.5万元,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