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教职员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经研究决定,广东省高州市将于年3月23日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设点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3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应届、往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年非师范类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可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以及校医岗位。
(四)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考。
(七)年龄35周岁以下(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八)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九)历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含3.0),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以及校医岗位历年平均学分绩点2.6以上(含2.6)。
(十)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请应聘者即日起至3月18日下午17:00。
(三)报名程序:1.扫码“报名小程序”(见附件4),通过报名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业成绩单、各类证书、获奖荣誉证书、身份证、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扫描后按上述顺序合并成一份PDF文档上传,(附件名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如:0301张三,不按此要求命名的资料视为无效报名)→2.扫码进入考生群(见附件5)。
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资料并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责任自负。现场不再接受报名,只进行资格复审。
(四)报名期间考生可通知以下网址查阅各岗位报考人数信息(
四、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以下次序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1.学历层次高优先,2.“”“”“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优先,3.绩点分数高优先,4.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5.学生干部优先,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3月20日前,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3月22日9:00-12:00、14:30-18:00。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
2.
(二)考生需准备相关资料
报名表、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表、平均绩点、各类证书、奖励表彰、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三)注意事项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学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现场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年3月23日8:30开始。
2.面试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学科楼室(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号)。
3.中职学校专业科教师岗位“实操”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形式
1.中小学教师,中职学校语、数、英科目教师岗位采取“试教”的形式。
2.中职学校专业科教师岗位采取“试教”+“实操”的形式。
3.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四)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报考岗位学科知识和技能;其他岗位:综合类。
(五)面试成绩在招聘现场公布。
七、录取办法
(一)1.按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占30%、面试占70%(中职学校专业科教师岗位按“试教”占30%、实操”占40%)的比例计算出总分,总分满分为分。面试成绩满分为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二)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则先后按的学历层次高优先、“”“”“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优先、面试成绩高分优先、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被录取者需签订就业协议书,需服务五年后才能调动。
(四)本次现场招聘除现场确定拟聘用人选外,不再进行递补。
八、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组织体检。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十、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十一、防疫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2.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使、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十二、组织管理
高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教育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年度广东省高州市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3.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报名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