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50名员工工资拒不支付且逃之夭夭,茂名某房产中介服务部老板李某最终自食恶果。近日,茂名茂南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李某在茂名市经营一间房产中介服务部。年下半年至年2月,由于其经营不善,该服务部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拖欠黄某等50名员工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元。李某不是积极面对和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了逃跑以逃避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工人们无法找到李某要回工资,只好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政府有关部门也无法直接找到李某,只能依法通过留置送达、手机短信、网上公告等形式向该服务部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但整改期限过后,李某依然没出现。年6月19日,逃匿两年多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50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元,数额较大,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鉴于李某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但李某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人数众多,故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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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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