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及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年5月14-15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考场安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1.考生须提前在
2.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3.考试开始后15分钟经警告仍不按规定填写(涂)姓名和准考证号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室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距离考试结束5分钟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4.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报刊、纸张、笔记本、计算器、BP机、对讲机、移动电话、电子手表、涂改用品等带至考室座位,上述物品须按要求放置到考室指定位置(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关闹钟)。开考期间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穿着制服,开考后不得互借文具。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对试卷分发错误、漏印、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可举手询问。
6.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请在答题前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如实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准考证号。姓名、准考证号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或填写(填涂)错误的,答题卡一律无效,考试成绩作废。
7.本次考试题目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案书写在试卷或草稿上的,一律无效。所有客观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所选选项,请认真阅读答题卡注意事项,按规范填涂答题卡,因填涂不规范而影响正常扫描和分数记录的题目,作答无效,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所有主观题请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时字迹要工整、清楚。
8.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由监考老师分类收集。
9.考试中途交卷时,考生须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室。考生不能在考室附近逗留、谈论。
10.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放在课桌上,待监考老师收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考生才能按指定出口依次离场。
11.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走,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12.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在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以外的其它地方(如:准考证等)抄录试题或与试题相关的内容,否则一律没收准考证等。
1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换卷、冒名顶替及其它作弊行为。
14.自觉遵守考场卫生规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
二、笔试加分
(一)笔试加分对象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或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50号)规定:“省统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2年后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提交资料
1.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报名表
3.身份证。
上述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提交资料时间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于5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