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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高州、电白、信宜、化州
联考招聘名教师
高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名▲向上滑动阅览
年高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规定,高州市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含中职)及幼儿园教师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城区中学、城区小学和农村中学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要求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不限全日制。
2.农村小学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要求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中心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要求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校医、心理教师和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要求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外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签订服务年限合同未满者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18-35周岁(年7月25日至年7月24日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州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近三年内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
5.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的规定,兑现工资福利待遇。所有岗位的人员要求年8月31日前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否则将在年9月予以解聘(上级另有规定的除外)。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经高州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被列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引进待遇。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7月24日9:00至年7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
3.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为信宜市、化州市、高州市、电白区联考,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室(高州市城区光明南路85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受理时间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应聘者属外市在职在编教师的,在报名时,需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本人没有与现所在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合同,或本人与现所在单位签订的服务年限合同已满,如有不实,同意取消聘用资格”,并签名。
(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年版)》(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30日8:30至7月31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
报考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历史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报考岗位相应的现行中学学科课程知识(其中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各占10%,相应岗位的现行中学课程知识占80%);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科学、思品、校医、特殊教育、幼儿及高州一职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教育局商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按规定时间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已参加面试但其后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有效的身份证;(3)相应的学业成绩表、学历和学位等,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还要提供《报到证》,暂缓就业的还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4)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公章);(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7)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因没有考生报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从该职位对应学段对应专业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委编办审核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根据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笔试、实操和面试等应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建议考生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3学年,期间不能申请辞职和调动(含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7.本次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
(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其他要求: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
4.年龄18-35周岁(即年7月25日至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7.现已是信宜市在编在职的教师。
被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信宜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三)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1.本次招聘考试为信宜市、化州市、高州市、电白区联考,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5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金湖西路教育局办公楼三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招录信息”栏目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待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岗位内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陆报名系统,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和成绩单),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提供《报到证》,暂缓就业的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5)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和教态等,每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说课10分钟。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事项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对聘用人员实施“先上岗,后考证”,所有岗位的人员要求试用期满前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三年方可镇间调动或参加入城考试,满五年后方可调离信宜市。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见附件)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年10月31日。
6.本公告由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考生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三)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一)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8874,联系
(二)信宜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联系
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年7月10日
招聘岗位
扫描下方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3.参加化州市“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满一学年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4.外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化州市“三支一扶”支教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岗位专业须对应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专业。
4.年龄18-35周岁(年7月25日至年7月24日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3.近三年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化州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7月24日9:00至年7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
3.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密切留意资格初审结果,以免因资料填写有误错失考试资格。
4.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为信宜市、化州市、高州市、电白区联考,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属非师范专业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化州市河西街道罗江南路11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受理时间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年毕业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年版)》(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30日8:30至7月31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报考岗位相应的现行中学学科课程知识(其中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各占10%,相应岗位的现行中学课程知识占80%)。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化州市教育局商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已参加面试但其后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有效的身份证;(3)相应的学业成绩表、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还要提供《报到证》;(4)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公章);(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7)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其中报考美术、音乐、体育职位的考生,面试以实操形式进行,实操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技能。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实操测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因没有考生报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从该职位对应学段对应专业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学年,期间不能申请辞职和调动(含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到城区学校(含幼儿园)任教的教师,须在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按规定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对聘用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前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外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应聘的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7.根据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笔试、实操和面试等应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建议考生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8.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化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一)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化州市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年7月10日
招聘岗位
扫描下方(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即为年7月25日至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茂名市电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公开招聘
2.报名时间:年7月24日9:00至年7月26日17:30。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密切留意资格初审结果,以免因资料填写有误错失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为信宜市、化州市、高州市、电白区四地联考,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报名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市电白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海滨二路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试题由区人社局委托专业命题机构命制。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岗位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30日8:30至7月31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3.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划定。
5.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1.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有效的身份证;(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4)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合格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7)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
面试形式为说课。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每位考生备考时间15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照笔试成绩和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果笔试成绩和主评委分数仍相同的,则通过抽签确定名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的待遇。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一年)。
聘用人员须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考生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其他(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茂名市电白区教育局
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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